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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说汉语、穿汉服便是汉人”,这个说法获得了欧
轩的力
,众人才不再争论。
欧
轩更倾向嫡长
继承制度,这样会使无继承权的
女更
有冒险
神,社会也更有向外拓展的活力。
继承制度分为三
,分别是西欧的长
继承、蒙古人的幼
守灶和汉人的诸
均分制度。
第三条婚姻要在官方登记倒也合情合理,只是众人对于婚前检查的条款并不理解,欧
轩解释了优生优育的原理后,大家倒是积极支持,议定有严重遗传病、先天
残疾和智力障碍情况者不得结婚生
,免得增加社会和家
负担。
除却鲁德之的理由外,其余人提
了一个他无法回答的问题:即长期的战
让青壮男
损失严重,现在男少女多,如果不允许一夫多妻,没有婚
的弱女
怎么活下去?
条款,非经现役军人同意女方不得提
离婚,这争取到了大
分人的支持。
在欧
轩看来,现在霹雳军还
于初创阶段,还不是讨论继承制度的最佳时机。
他准备在平原地区有稳定的治理区域时,再结合军功授田制度、均田制度一并讨论。
门阀世家势力庞大关系盘
错节,严重限制了社会阶层的
动,造成的阶级固化打破了政治平衡,加速了各个王朝的崩溃,南宋社会也是如此。
本次讨论婚姻问题时,鲁德之在会上提
了婚姻问题的另一项制度——继承制度,被欧
轩故意忽略了,事实上这个制度更为重要。
当曹二狗告知要和钱家联姻之时,让欧
轩有了规范制度的念
,在他看来这对霹雳军将来的发展非常关键,甚至比打几场胜仗更重要。
在欧
轩的心目中,霹雳军治下的各族一律平等,不会因
族、血缘而受到歧视,但前提条件是文化习俗必须一致。
他行商多年见过太多异族婚姻,他对众人解释说,霹雳军治下将来可能会有异族女人,必须保证汉族女人的利益。
要不是欧
轩在场,他们必然会大骂甚至会动手,要知
这山中原本就是汉蕃羌混居,甚至还有沙陀遗民。
婚姻问题并非小事,涉及霹雳军的治理结构和政治平衡。华夏历来非常重视家
,在数千年传承中涌现了很多有名望的家族,也
现了许多门阀世家,而这些多是通过联姻来实现的。
这个问题让欧
轩一时语
,他也知
农耕时代为什么会重男轻女,因为土地需要劳动力。
现在的生产力
平实在养不起闲人。对一夫一妻的争议,反对人员之多完全
乎欧
轩的意料。
第二条十六岁才能结婚条款争议不大,虽然农耕时代的人追求早结婚早生
的观念,也大多在十岁左右甚至更早便订婚了,但也多在十四五岁才正式成婚,多等一两年也无妨。
杜富提
的这个条款在他们看来是赤
歧视山民。鲁德之见状便引用先秦时期的华夷之辩为杜富辩解说
不料这个解释却惹恼了参加军政会议的党世
等山民长老,让他们怒目圆睁。
无奈之下他也只好作了妥协与让步。故第四条便修改为原则上为一夫一妻,且正妻必须是汉人,这后一句是杜富要求加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