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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栽赃污蔑(2/2)

柯建安没有上报,笠也没有追问。

一个小人的消失,是不会在二掀起任何波澜的。

要不然,去的时候还好好的人,怎么说死就死了?

看来自己真的不适合搞政治。

笠好,二上下都知,但人人都装哑

南京地方法院副院长史承志,书记官刘守义私通日特,企图营救日本特务松本二郎的案件顺利侦破。

这能在民众面前表现政府的清廉,以及面对这丑恶行径绝不手的决心。

还有什么是比这更有用的?

一个法院的副院长,居然成为了日本人的间谍,这带给社会的影响太大了,会让民众对政府的信心动摇。

蒋介石通过侍从室指示,必须从快从重的理史、刘二人。

柯建安太清楚了,光靠诬陷整不死刘焕文,非要找一件笠不会让人调查,不会究,但必须让刘焕文永远闭嘴的办法。

柯建安在转的时候,特意和孟绍原了一个,那睛里的意思是在告诉孟绍原,你让我的事情我可全都帮你办妥了啊……

不是间谍罪。

没人报案,那就当无主尸埋了脆。

等了几天都没人来认领尸,警察也不愿意摊上麻烦。

而贪污受贿罪就不一样了。

案件破获之后没几天,孟绍原正式被任命为二中队的中队长。

至此,桥家正知自己继续留在南京,已经派不上什么用场了,灰溜溜的返回了日本。

“是的,长。”

有人在南京码那里打捞起了一上遍鳞伤,死前肯定遭遇到了残酷待。

谁都知这是怎么回事。

而且是传染病,尸很快很快就被火化。

没准,还有更加惨的事情等着刘焕文。

“私通日特,污蔑上司。”笠冷哼一声:“柯长,人就给你了,让他好好的代吧。”

……

而那个刘焕文也莫名其妙的失踪了。

两个人被逮捕,并且没费多少力气,就全代了来。

在获得了他们的全供之后,法院以“贪污受贿,数额大”的罪名,判决史承志死刑,刘守义有期徒刑十五年。

说刘焕文是日特,笠只怕未必就会相信了。

但是日本方面绝对不会善罢甘休,针对松本二郎的营救肯定还会继续。

那是让他永远的闭嘴了。

这也是从多方面考虑的。

他怎么也都没有想到,法院会这么置史承志和刘守义。

桥家正准备收买他们,然后通过伪造文件的方式,把松本二郎从监狱里营救来。

刘守义在被判刑后,第二个月就因为“生病”死了。

孟绍原同样也猜到了。

这也算是笠给予他的嘉奖吧。

又有谁会去这个死人到底是谁呢?

这能够给政府以及蒋介石本人树立起光辉形象。

政治啊。孟绍原是后来才想明白其中原因的。

可是随着史、刘二人的被捕,这一谋彻底破产。

但现在直接揭了老板的隐私,不真假,像刘焕文这么一个已经失的人,笠是绝不会再让他留在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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