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分卷阅读384(2/2)

那是他年少的时候,当时自己刚刚跟着师父习武,学习红尘武学不过四年,然后,一天,他发现了一只系着红绳,脚上系着信纸的小鸽

最重要的是,你们两个蓝孩纸,是怎么生的小孩?

他和那个小孩书信了很长时间,透过信,他看得来这个孩是一个很可的小孩,虽然自己还在迷茫于“活着所为何事”,却也会贴的对他的迷茫行宽,他一定光乐观,对于生活当中细小容易被忽视的快乐与温柔都会铭记于心。那段时间,他也试着去生活自然。只是很快,他注意到,那个孩已经不再迷茫了。

吃蟹,倒也是人生乐事。想想自己家堂客比起其他衷吃喝玩乐的人,酒喝不得玩没兴趣,就唯独喜的吃,也不是像张易之那般吃奢侈残忍,只不过是天生一条金,对于的味上要求,喜吃好吃的罢了。以他的份,吃些河鲜海鲜果什么的,也算不得什么。

尤其,他一般都是喜吃什么就自己家植什么,从来都不会像杨贵妃那样“一骑红尘妃笑”的利用驿站快送荔枝——————那事情,他

不是一模一样,却也只不过是比这笔字更稚一些。

不提恶人谷众人心里面如何YY,在忙完之后的烟在没有人的时候摸来梧桐叶,又看了几遍自己家堂客写的小情书和小情诗,心里面有一说不来的滋滋的觉。他家安泽一是一个非常有生活情趣的人,无论是平凡还是位居富贵,他都是有办法把日过得有滋有味的。而且,天踏青挖野菜,夏天坐听雨落,秋天登赏红叶,冬天红泥火炉饮酒赏雪,总是有不重样的好与快乐。

只是王遗风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再一次看到那个孩的字。只是问题就来了,他明明记得记忆里的笔友是一个蓝孩纸,怎么就成为了烟的情缘?

雅俊丽,又隐隐带着傲然的风骨。这是一手好字,但是他却是想起来,他是见过的。

因为他选择投在这红尘当中,“杀死”“抛弃”了那个想要活得自由而真实的自己。

打开,发现那只不过是一个小孩迷茫下写的信,无所谓收信人是谁,只是单纯的想对着陌生人说说自己的苦恼。这样的心情,王遗风是很熟悉的,因为他小时候也是一样。他天生对于他人情绪,自小尽知人心险恶,只是周围皆是熟悉的人,他无法向他人倾诉。这个小孩大概也是一样的,所以,他书写成不记名信,任由信鸽飞罢了。

很多年之后,当执着于黑白的王遗风踏恶人谷,有时候回想起自己的前半生,想起记忆里的笔友,只觉得年少时的自己,或许是看多了庸庸碌碌醉心功名的人,才过于偏激的觉得他们成为了两路人,而忘记了这个世界上有黑既有白,有国之禄蠹的人,也一定会有一心为国为民的人。而经历了这么多,回想起来,他却也渐渐地明白记忆里那个孩写的话,注视黑暗的人,也被黑暗凝视。

王遗风不能说他的想法不对,因为那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话,已经说明了他的追求。但是,那个时候年(zhong)少(er)的自己,觉得自己与他不再有共同语言,成为了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两路人,书信也就停了下来。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