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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4(2/2)

我拼命捍卫过我们的情,努力追赶过她的脚步,没脸没地等过她回,是她亲手毁了我们的承诺,我也没必要守着。

温思妍走后,我立誓一定要成为全海城最有权有势的男人,娶一个真正跟我相的女人,拥有一个幸福满的家,生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孩

见我不说话,她附在我耳边哭哭啼啼地呢喃:“我真的要走了,再也不会回来,再也见不到你了。”

国财:回忆是场时间放的大火(2)

而听见这个特别的称呼,我突然又记起,当初她第一次听到我的名字,说叫我国财太土了,还是叫小好听。

其实,我想我最初绝对是没有上她的。那第一,不过是后来回味来的假象。

她在旁轻轻唤着我,斩断了那段龌龊的回忆。

那是我

如今想来,那应该也是她“借”的手段之一。毕竟,我们在河神面前,拜完天地,就没羞没臊地房。

于是,我怄气地闭起睛,吐蒿草,翻了个,没有理她。

许多年后,我跟我女儿坦白过这一段,她却似乎没大听去,甚至极有可能曲解了我的意思。

起初我不乐意的。别人叫小李小王都没什么,可我姓,叫小,听起来女里女气的。但后来,慢慢的,我竟在上这只母狗的同时,上了这个称呼。

如今,我时常回忆起彼时和兰兰的初遇,完全是和温思妍不同的光景。

我还是不说话,也不睁开睛看她。她又自讨没趣地在我边躺了好长时间,才起离开我的渔船。

投我的怀抱,可我不会接受她。

但并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逃离那个好赌的父亲和窝的后妈。对我来说,温思妍是上辈的事儿,早翻篇了。

不知男人的情,是不是大多都极其简单。或许,会有个别细腻的,但至少我不是。

她穿着素白的连衣裙,着我拿野编的环和狗尾草编的戒指,上随意地盖了一块我从大篷车里偷来的二人转红手绢,我俩对着河神像,一拜天地、二拜河神、夫妻对拜。

“小……”

最开始,我只是觉得她很好看,我也觉得很多其他姑娘好看。我只是一个人打渔很孤独,我也在很多其它时候孤独。

三更。明天番外结束,对隐藏剧情没兴趣的,可以直接过。(因为不让我发免费,误订的小可可以在评论区留言,给你们返币。)

我依稀还记得,那天是个周末,她没有课,我骑着自行车带她去了山上的河神庙。

因为初中毕业就没念过书,我当时的成人自考路走得很艰苦,考了三年才以育特招生的了海城最好的师范学院。四年书读下来,虽没读什么名堂,离权势富贵仍旧很远,但留校当了育老师,还算顺风顺

想着这些,我刚要开赶她走,却不想她居然告诉我:“我用这个孩换了去城里检察院上班的机会。”

话说从,我的新生,是从城开始的。

于本能,我觉得她在向我示威。可我不明白,既然不我,既然从到尾都在骗我、利用我,现在还来同我说她的去,有什么意义。

静默许久,船晃了晃,温思妍躺到我旁,我脑里情不自禁地转过当初我们在河神庙过家家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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