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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4/4)

照。

整张脸化着精致的妆,脖子上挂着的毛巾让锁骨若隐若现。

灯光下,有些毛毛汗,更是让人觉得看着青春十足、活力四射。

但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图片的背景是两人正在打球。

尽管做了虚化处理,旁人不仔细看可能看不出那是谁。

但唐绵一眼便认出,其中一个是黎靖炜。

她将图片放大了又放大,直到不能再扩展。

手指一直停留在那个深蓝色身影上。

“小姐,小姐!到着啦!”司机转身叫了她两声。

“不好意思。”她拿上包,匆忙下车。

唐绵一直到酒店房间,整个人都还是懵的。

坐在床上,她又把那条动态点开,死死盯着“家庭日”那几个字。

想到刚刚自己对着那只狼犬所说的那些谎话,以及黎靖炜对自己配合。

只觉得后怕。

更加觉得——

羞耻。

她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人。

在伦敦与他有过数面之缘,在东京向他寻求帮助。

他或许是出于同情,或许只是举手之劳,帮过她。

仅此而已。

唐绵自小缺乏安全感,在遥远异乡,举目无亲,这些小小举动,汇聚在一起就像火苗点亮她的生活,让唐绵忘记了他是谁,只想追着他走。

她无法解释自己这是一种什么心态。

但是其实说实话,她从未想过与他有什么过界的交往。

她也深知,自己和他不是一个圈子的人。

她无数次地告诉自己——人能仰望,便是一种幸福。

唐绵知道这句话的时候,还不到十岁,就是个懵懂的小孩。

那一年,齐秦在与王祖贤复合后,由上华唱片发行了销量达到百万的《丝路》,让其攀上事业的第二个高峰。

里面好歌无数,几乎首首都可以当做传世经典。

最后一首的mv女主角光脚拍摄的画面,给很多人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可是,不管是对那段备受争议的爱情,还是这动人音乐,还小的唐绵都不算了解。

记得是一个周末,她到堂姐家玩,钢琴架子上随意放着这盒磁带的包装。

唐绵跪在凳子上无聊地翻了翻,黑底白字的歌词本,小小的、密密麻麻。

一周后,她把其中的一句歌词用在了作文里,受到了老师的表扬。

可当时的她,怎么可能懂得着歌词的深意?

后来长大了些,这句话也在心里变得淡淡的,似乎也有些遗忘。

直到在伦敦唱片行,无意间又看到这张CD。

那是她到伦敦的第一个春天。

这首歌的旋律、歌词便开始长久地在脑海回荡,一遍又一遍,她只觉得惊叹。

声音像泉水流出,流到她的心尖。

尽管很不一样,但莫名很容易的,她代入了自己,想到了那个男人。

从此,她把“仰望”二字深深刻在自己心里,从未逾矩。

只是今夜……

这是她在香港第三次遇见他,也是她望住他的第一百次。

她仔细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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